《会议许可证》 压缩“会海”开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09:07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郭宏颖)今后,沈阳的政府机关开会,要提前到专职部门审批,然后才能持《会议许可证》向财政申请划拨会议费用。4月20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包含上述内容的《沈阳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已经草拟完毕。此举,意在压缩“文山会海”,节省会议花费。 今后,沈阳市将在市委、市政府分别设立市直机关会议审批办公室,对各自所属部门
并非只要递交会议申请,就能获批。为了压缩会议费用,今后将对与会人员有所限制。一般情况下,除了中共沈阳市党员代表大会、市人代会、市政协会议、市劳模大会以及由沈阳市承办的省、国家级会议之外,其它会议将严格控制人数,只要求下属一级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而会议时间也要求控制在2小时以内,至多不超过半天,而且不再安排食宿。另外,一些与会相关人员路途较远的会议,提倡采取电视电话会议方式。 实行《会议许可证》制度后,会议申办单位只有获得批准,持有《会议许可证》,才能向市财政局申请会议经费。而且,市财政局还要根据有关规定,逐笔审核会议经费,然后报市领导审批拨付。因此,这一制度的严格把关,有助于改善政府部门会议频繁,会费消耗过巨的状况。 目前,市政府采购中心已经对会议地点进行了“集中采购”,确定沈阳迎宾馆、辽宁大厦、辽宁人民会堂等26个单位,为沈阳市直机关会议定点场所。而那些全市性的、短时间的会议,今后则将尽可能安排在市政府礼堂召开,以节省会议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