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膀爷”“醉鬼”禁乘地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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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09:35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 昨天,南京地铁乘客守则正式出台,并于5月1日起开始实施。 乘客守则中规定,超时乘车的,出站时按全程最高票价补缴票款;越站乘车的,出站时应补缴超过部分票款;无票或持无效车票乘车的,不仅要按全程票价补收票款,有时还可以按全程票价的4倍进行罚款。学龄前儿童不得单独乘车,一名成年乘客仅可免费携带1名身高不足1.1米的儿童乘车,超过的必须买票。
地铁站对人们的装束也有相应要求。赤脚、赤膊、衣裤油污、醉酒肇事者、烈性病传染者、精神病患者及健康状况危及他人安全者都不得进站上车。对乘客携带物品也有特别规定,重量不得超过15千克,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8米,体积不得大于0.15立方米,更加不能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腐蚀性的危险品进站乘车,猫、狗等动物和飞行动物也不能带进车站和列车上。地铁车站、列车内严禁乞讨、卖艺行为,连躺卧的姿势也不可以。地铁站、列车内不允许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渣、乱扔果皮纸屑及杂物。 作者:高利平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