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带酒水、住宿和停车收费三大争议下月可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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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09:55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陈自力)昨日,市旅游协会发布《武汉市旅游饭店行业规范》,宣布从下月1日起实施。 此前,饭店住宿收费按天还是按小时?停车是否收费?能否自带酒水?饭店与客人为这三个问题一直争论不休。
而“规范”明确规定:饭店客房收费以“间/夜”为计算单位,次日12时以后、18时以前办理退房手续,饭店可加收半天房费,次日18时以后退房,饭店可以加收一天房费。早晨6时以前入住可收取前一夜房费,但饭店必须明确告诉客人。 饭店合法收取停车费,要向客人发放停车凭证,并明示饭店的保管责任范围,如车辆出现盗损,饭店必须按约定的责任范围承担经济损失。而饭店免费停车,饭店对车辆盗损不承担责任,但有义务协助处理。另外,客人车辆内的物品盗损,饭店也不用负责。 饭店可谢绝客人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酒吧、舞厅等场所享用,但应在显著位置设立告示。 业内人士表示,此规范只是行业自律文件,如客人与饭店之间有纠纷无法协商,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一饭店负责人也表示,所有饭店不一定绝对照章执行,各饭店都有通融的办法。比如婚宴就可自带酒水,而早晨6点前入住也视情况看是否要多收一天房费。(来源:武汉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