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多项措施稳定商品住宅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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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10:18 金豹网-锦州日报 | ||||||||
本报讯 韩汝彪、记者刘领报道:近年来,商品住宅价格日益看涨,为了维护老百姓的住房利益,市物价部门采取多项措施稳定住房价格。 严格执行住房价格审批制度,控制价格上涨幅度。根据省人大《辽宁省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商品房纳入了政府定价的范围。各开发企业要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商品住宅价格管理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准越权定价,擅自涨价。重点加强对经济
清理整顿涉及建筑企业收费,降低工程成本,稳定商品住房价格。各级物价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清理收费项目,促进房地产开发。 严格控制各种工程费用,实行定额管理。各县(市)按照省下达的有关规定从低测算确定电力工程费,煤气、自来水、热电等工程费用也要采取定额收费的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对影响住房价格上涨的公用事业价格和收费暂停提价。 各房屋开发公司在业主入住商品住宅和动迁户回迁进户前,房价外各种收费(含代收费用)须报市物价部门审核批准,收费标准要张榜公布,接受物价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加强对商品住宅价格的监督检查,加大力度依法对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执行省政府通知规定的,以及擅自提高价格、虚涨面积变相提高价格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予以曝光,以确保住房价格的稳定。 作者:韩汝彪 刘领 (来源:锦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