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容“客串”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10:39 光明网 | ||||||||
据报载,山西省定襄县的侯明亮买的一间平房被科技局长郭林俊看上,郭便一把大锁锁住房门欲归己有,侯无奈,只得诉诸法庭为自己讨个公道。可谁知,法理占尽的侯明亮,诉讼请求竟被法庭驳回。尤其荒唐的是,此桩法律闹剧竟是由书记员梁斌在法庭上“独自作业”的。 作为书记员的梁某,自己根本就没有审案判案的法律资格,却大权独揽,又审又判。对此行为,这家法院的戴院长却说,“有时候也行吧,不违法。有时法院审判员人手不够,或是审
假若法庭连起码的程序正义都做不到,其司法判决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又如何体现和保障呢?法庭是维护正义的神圣殿堂,这里容不得任何“客串法官”在此“玩耍”! (《光明日报》4.15周士君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