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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不得兼任行会领导职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10:52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孟为)行业协会的设立要由行业市场主体自主设立。现职公务员不得兼任行业协会的会长、秘书长等领导职务。记者昨天了解到,这些规定将出现在《关于促进北京市行业协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中,目前《意见》正在广泛征求修改意见。

  昨天,市发改委召集市工促局、市商务局、市建委、市农委、市工商局等行业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举行的“促进行业协会发展和改革工作座谈会”上,记者见到了《关于促进北京市
行业协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修改稿)》,特别提到,现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兼任行业协会的会长、秘书长等领导职务,已兼任行业协会领导职务的政府现职工作人员,要辞去协会领导职务或政府行政职务。

  北京市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发展办公室主任宋焱向记者介绍,本市将对现有协会进行改革和调整。对于一些行业覆盖面过大和行业特点不明确的行业协会进行细化;对一些行业代表性不强的协会,提高协会的覆盖面或进行重组;对一些不符合产业升级要求和行业日趋萎缩的行业协会将进行调整。

  网络编辑:陈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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