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通过关于区县功能定位及工作目标的指导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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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10:52 北京日报 | ||||||||
市委书记刘淇主持会议 本报讯(记者郝中实)昨天下午,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通过关于本市区县功能定位及工作目标的指导意见。市委书记刘淇主持会议。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区县功能定位及工作目
《指导意见》中为进一步明确各区县的功能定位,便于市委、市政府统筹协调,依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关于“两轴—两带—多中心”和城市次区域划分的设想,将全市从总体上划分为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四类区域。会议强调,明确区县功能定位,是市委、市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务院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批复的重大举措,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的结合,具有很强的指导性。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区县功能定位及工作目标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具体政策,并在规划、财政等方面建立配套机制,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促进城市功能的优化,实现首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网络编辑:陈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