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水稻最低收购价确定最低收价为每50公斤7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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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11:58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讯记者20日从省物价局获悉,国家确定并公布了2005年水稻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我省水稻(三等)最低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75元。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出通知,决定在主产区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继续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通知规定,我省水稻(三等)最低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75元。在新稻谷上市时,凡是取得收购资格的粮食经营企业均
作者:马云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