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员辞职引发新话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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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14:07 新民晚报 | ||||||||
新疆航空公司飞行员魏某,因个人原因向单位提出辞职,单位不予办理辞职手续,魏某便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新疆航空公司提出反诉,称魏某走人可以,但必须支付528万元的巨额赔偿金 飞行员辞职引发新话题
法制日报该起劳动争议仲裁案是新疆航空公司今年发生的第三例飞行员因辞职问题将单位诉至劳动仲裁机构的案件,而全国民航公司类似案件已有六十余起。此案五百余万元的索赔金额目前在全国劳动争议案中也是罕见的。 飞行员出身的新疆航空公司总经理李健近日在电话中告诉记者,飞行员与其他工种有着特殊的区别,国家花费巨资才能培养出一名合格的飞行员。如果飞行员动辄就提出辞职,说走就走,对于国家来说,那相当于国有资产的流失。对于国有航空公司来说,如果飞行员都辞职了,势必影响整个航空运输业的正常运转,同时也影响飞行安全,给国有航空公司造成的损失谁来承担? 李健认为,民航运输业正处在转轨期,许多新的民营航空公司出现并参与竞争,这些公司缺乏现成的包括飞行员在内的大量航空运输专业人才,一些公司采取从国有航空公司高薪挖走人才的办法解决燃眉之急。但这种竞争手段并不是有序竞争,长此以往,国家出巨资培养出来的飞行员,轻易地就辞职到民营航空公司去,将会造成飞行人才的严重流失,最终只会严重威胁和制约我国民航运输事业的良性发展。就和引进球员转会制度一样,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规定,使航空专业人才合理有序流动。 (潘从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