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产权保护发生4大变化 5年破获侵权案5305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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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16:31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贾晓宏) 今天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进展》白皮书。白皮书指出,2000年至2004年,中国公安机关共破获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5305起。 产权保护状况发生四大变化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介绍说,对比11年前发表的白皮书中,会发现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很大的变化。最直接的是,在中国被授予各种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的数量急剧增长。这说明社会对知识产权高度重视,对中国的知识产权寄予了非常大的希望。另外,从知识产权执法案件来讲也是有了大幅度的增长,这说明当事人越来越多地依据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去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三个变化就是我们的法规更加完善。第四个变化,中国政府加大了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和贯彻执行的力度。 最大问题是知识产权意识不够 张勤说,目前中国知识产权方面存在的最大问题,仍然是社会公众和企业对知识产权意识还是不够高,一方面不懂得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面也不懂得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的知识产权。另外,有关知识产权的一些信息传递到当事人手中的渠道还不够畅通,一些侵权者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知不觉地侵权。 文字著作权保护协会正在筹建中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著作权集体管理是在法律充分保护作者的合法权利的前提下,最广泛来促进作品的使用的一种最有效的方式。实际上,集体管理制度的好坏也是体现一个国家著作权保护制度是否完善的一个根本标志。 目前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作家协会和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正在筹建文字著作权保护协会。中国音像协会正在筹建中国音像制品集体管理组织。从近期看,中国在集体管理制度建设方面还可能将在电影、美术方面成立集体管理组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