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环保局:原则上限制小火电企业发电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18:01 中国电力新闻网 | ||||||||
《南方日报》讯 近日,广州市环保局召开新闻通气会,表示环保部门原则上将限制小的火电企业发电,对超标严 重、机组设备落后的火电企业将加强监管。 广州市环保局就广州市二氧化硫问题专门召开了新闻通气会,据广州市环保局副局长李辛介绍,近一周时间,环保部 门对全市31家生产企业进行了监察执法,发现其中有8家企业二氧化硫处理不达标。环保部门同时对全市20多家企业所使 用的煤和油两种燃料进行了
环保部门表示,从第二季度开始,广州将出现用电高峰,控制工业企业二氧化硫排放的任务比较艰巨。目前,全市半 数以上的重点脱硫工业企业安装了脱硫设施56台(套),形成了每年削减二氧化硫3.8万吨的能力。但是根据群众举报和 环保部门摸查,有些企业存在将脱硫治理设施闲置不用,或减少固硫剂使用,不聘用专业人员进行脱硫设备管理,以减少运行 费用的情况。环保部门原则上将限制小的火电企业发电,并监督其使用低硫燃料,特别是对于超标严重、机组设备落后的火电 企业将加强监管。(杜舜通 穗环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