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首个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具体方案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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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03:10 东南早报 | ||||||||
这是福建省首个“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具体方案 为农民工提供诉讼帮助、司法救济、设立专门接待室等 早报讯(记者冯升祥实习记者庄凌钧)针对当前辖区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纠纷的实际问题,石狮市人民法院率先制定出了福建省首个“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具体方案。
石狮法院针对石狮当前面临的农民工劳动报酬问题,规范了十五项具体便民措施,为农民工提供立案、诉讼指导,实行司法救济,建立来电、来信来访法律预警制度、应急调解制度等。特别是针对农民工来石狮市区打工人数较多,劳资纠纷案件相对突出的实际情况,为人数较多的农民工设立专门的接待室,专人进行接待;还建立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将原挂靠在民事审判第一庭调整挂靠在湖滨人民法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