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供货商堵了店门后续:9名供货商进退两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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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05:17 山西晚报 | ||||||||
本报4月21日热线消息(记者姬仙果)“交了4000多元诉讼费,还要再交10万元诉讼保全的保证金,没有现金就不能打官司,我们哪有这么多钱呢?想撤诉,一半的诉讼费就要打水漂。这可怎么办?”昨晚,已写好报案材料的供货商和周晋生律师商量后,放弃了报案,并连夜写好诉讼状,于今日递交给了杏花岭区人民法院,但没想到还有更大的难题等着他们。 昨天下午6时许,记者在嘉世源超市门口见到向该超市讨债的供货商时,他们已写好报
今日下午,记者又接到了供货商的电话。原来,昨晚律师建议他们别报案,先让法院进行财产保全。今日上午11时,9名供货商刚刚向杏花岭区人民法院递了诉状,下午5时许,他们被诉讼保全的10万元保证金难住了。周律师称,敦化坊法庭的庭长要求必须将10万元现现金打到指定账户,保证金不可以用实物抵押。 “10万元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从哪儿去找啊?要撤诉,又不甘心,从交款到现在短短6个小时,什么也没干2000元就要打水漂!”着急的供货商欲哭无泪,只好继续在超市门口轮流看守。 记者和本报法律顾问咨询后得知,诉讼保全是对有争议的物品进行查封或冻结,法院是要收取保证金的,但保证金的形式不一定是现金,可以用存折、不动产等抵押。记者截稿时供货商又致电称,已经向他们收取代理费的周律师把钱全退了,不愿再帮忙打官司。而记者再和周联系时,其手机已欠费停机。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郭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