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济源市率先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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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06:01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李旭兵 通讯员赵玉海)自6月1日起,济源市年收入低于1000元的农村居民将可按月领取低保补助金。 《济源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该市在我省率先建立起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与现有的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相比,济源市即将实施的农村低保制度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扩大了保障范围。目前济源农村人口约47万人,特困救助对象7733人,占农业人口的1.7%;低保制度实施后,保障对象在10000人左右,约占全市农业人口的2.1%。 政府加大了保障金投入。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后,全市每年针对农村的保障资金支出约480万元,将比原来农村特困户救助金支出增加341.1万元。 提高了补助标准。实施低保后,农村年收入低于1000元的居民,差多少政府补多少,平均下来全市低保农民人均月补助约为40元,远高于原来农村特困户平均每人每月13.9元的补助标准。 对农村特殊困难群体体现了浓厚的人文关怀。对于农村重病、重残、年老体弱等有特殊困难的居民,保障金将按低保标准予以全额发放,即每人每年可领取1000元。②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