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部署食品专项整治 主抓保健食品及乳制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09:5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4月22日电 卫生部近日通知部署开展2005年食品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地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进一步抓好食品生产加工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及相关监管和经营、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管工作。 据介绍,卫生许可专项整治方面要确定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共36个城市为重点地区,对保健食品、乳制品、熟肉制品、调味品、饮料共5类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
通知提出,建立食品卫生监督信息通报制度。卫生部将对各省审核发放的保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卫生许可情况进行通报,并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向各地通报监督检查的信息,以便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经营、使用单位和消费者了解卫生许可和监管的动态,切实加强监督执法工作力度。此外,卫生部将选择部分省份进行试点,建立省际间违法食品监督信息通报和追踪检查制度,及时通报和追踪检查各地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生产经营食品活动的线索,追根溯源,加大查处工作力度。 保健食品方面要重点整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不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仍在加工生产保健食品的行为;在流通环节,确定重点城市对保健食品的产品说明书、标签内容宣传对疾病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宣传未经批准的特定保健功能,以及添加未经批准的原料、药物等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整治。 婴幼儿配方食品方面要在生产环节,重点整治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不符合《乳制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进行生产加工的行为;在流通环节,确定重点城市、重点市场加大对婴幼儿配方奶粉和婴幼儿辅助食品的抽查力度。 食品添加剂方面尤其要对原料的使用情况、产品标识标签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于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企业,必须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的,应责令停止其生产经营,依法严肃查处。 餐饮业和学校食堂方面要达到90%以上大中城市的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来源:卫生部网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