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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峰寺玉佛窃案一审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10:03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方传柳

  实习生陈方通讯员陈帆

  本报讯 引起广泛关注的闽侯雪峰寺文物失窃大案,昨日由闽侯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

  被告人吴雄斌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处罚金2万元,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执行有期徒刑16年,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郑宗兵、林绍雨、戴阿宾等3人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王文斌、雷奶党以销售赃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分别处罚金6000元和5000元;被告人梁友团犯转移赃物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并处罚金5000元。

  法庭宣判后,7名被告人均未当庭表示上诉,只称再考虑。

  案件回放

  2004年9月,被告人吴雄斌、郑宗兵等5人得知闽侯县雪峰寺有珍贵玉佛可卖30万,即商议合伙前往盗窃。10月12日下午1时许,郑宗兵等从霞浦驱车到达雪峰寺,当晚借宿寺内,借机踩点。10月14日下午3时,被告人林绍雨在大雄宝殿关门前,伺机躲在大佛像后面。当晚11时许,林打开寺门,与等在门外的3人将2尊玉坐佛和1尊卧佛盗出,乘奥迪车返回宁德。

  此后,由被告人王文斌通过雷奶党联系到一“台湾人”买主,商定以26000元人民币交易盗来的一尊玉佛。10月19日下午,数名案犯开车将玉佛送往福安罗江交易时,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

  这3尊玉佛系明末该寺达本法师主持兴建寺院时,由缅甸国王所赠,它们均为玉所刻,通体莹白,具有很高的文物价值。其中1尊为卧佛,长约1.3米,高约70厘米,重达200多公斤;2尊为坐佛,高约1米,每尊重达200多公斤。经文物部门鉴定,3尊玉佛是汉白玉雕释迦牟尼佛,均系国家三级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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