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铁路法院追回拖欠八年的民工工资129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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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10:34 法制日报 | ||||||||
昆明铁路法院追回拖欠8年的民工工资129万元 新华网社昆明4月22日电(马永鸿、屈明光)“没想到没发一根烟,没请一顿饭,没花一分钱,昆明铁路运输法院一天之内就帮我们把拖欠8年的民工工资要回来了!”4月20日,当四川省三台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十一工程队队长彭廷捷代表300多名民工,从昆明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局长李富喜手中接过被拖欠了8年之久的129万元工钱时,激动的泪水直在眼
1997年5月,三台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为中铁二局五处玉溪--元江公路10-2合同段施工。工程竣工后,中铁二局五处却没有将工程款全部付清。经多年催款无效后,2003年11月,该公司将中铁二局五处告上了法庭。虽经玉溪市中院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生效判决,但欠款仍未追回。云南省高院将这起久拖不结的案件指定由昆明铁路运输法院执行。 今年3月28日,昆明铁路运输法院立即召开会议及时研究执行措施,制定了执行方案。第二天,该院办案人员并没有直接找被执行人中铁二局五处,而是采取迂回战术找到了同样拖欠中铁二局五处工程款的云南玉元公路修建指挥部,劝说公路指挥部将拖欠款从中铁二局五处名下扣出,发还给三台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公路指挥部财务处同意协助铁路法院执行,并通知中铁二局五处财务人员立刻到指挥部对账。通过对账确认应付款项后,公路指挥部财务处按法院要求办理了划拨手续,将129万元顺利划到了法院账户上,在短短24小时内就圆满地执行了这起拖欠民工工资长达8年之久的案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