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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六十万农民看病可报销 患者一年可报三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10:48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本报讯 “参加合作医疗,看病能报销,比多生一个孩子都顶用”。近日,肥西县上派镇金岗村村民马永能对记者说。他的妻子今年元月份在省立医院动手术,花了四万多元,一个月后,北张卫生院院长郭知峰就将13046.60元的医疗费报销款送上门。

  马永能家的经历,是肥西县两万多个合作医疗受惠家庭的一个缩影。据该县卫生局副局长张圣生介绍,2003年9月起,全县启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截止到去年底,全县6
61538名农民(占农民总数81.8%)参加了合作医疗,共筹集资金2489万元,农民报销及家庭帐户资金支出1706万元,受惠24623人次,资金使用率达86%。

  据了解,今年初肥西县对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进行了调整,将参加合作医疗(以下简称参合)的农民一次性住院费用的报销门槛降低,由300元降为200元;报销费用封顶线由原1万元提高到3万元;慢性病门诊由6种扩大到8种(持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每人年度累计可补偿最高为2000元);住院分娩定额补偿标准为每人300元;并放开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用的报销,使每个参合农民的受益面进一步扩大。

  该县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合管办)主任胡晓先告诉记者,全县范围内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在籍农民均可参加合作医疗(以下简称参合),农民须以家庭为单位,每人每年缴纳10元参合金,同时中央财政对参合对象每人每年补助10元,省、市、县三级财政补助10元,共同组成合作医疗基金。农村五保户由县民政部门统一缴纳参合费,特困家庭由政府协调解决。

  该县规定,参合人员门诊治疗应在村卫生站及其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在乡镇卫生院及其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观察治疗可在标准卫生站。因病情需要,转往省市医院住院治疗必须经乡镇合管办同意,否则住院费用不予报销。在金岗村采访,干群对合作医疗齐声赞好。郭知峰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这个仅1700人的行政村,目前已报销六万多元医疗费,去年底以前,全村交参合费还不到两万元。

  但村民对他们的“保护伞”———合作医疗还有着新期望。67岁的马家才老人,去年在省城才动过胃癌手术,已报销了几千块,他说希望还能再提高报销比例,尤其是在省市医院治疗的补偿比例还太低。马家能则说,村民们都希望小额报销能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一个月跑一趟还是嫌麻烦。

  熟谙农村工作的肥西县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刘志佳,一直在关注着合作医疗的推进。他告诉记者,全县农民以前“小病不治大病拖”的现象正在减少,但外出打工、意外伤害人员等的补偿制度还有待完善。

  (本报记者陈昌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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