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民办院校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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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11:1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南昌4月22日消息(记者胡啸)近日,江西省公布了新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新出台的政策首次将江西民办院校和二级学院纳入了国家助学贷款的行列,今后,凡是经国家统招的民办和二级学院学生在江西都有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权利。 民办院校和二级学院的学生在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过程中,享受公办院校学生同样的贷款权利;和公办院校有所不同的是各民办院校和二级学院学生的贷款细则必须参照各民办
另据了解,今年江西国家助学贷款主要采取生源地贷款与学校所在地贷款两种方式。原则上对江西籍学生实行生源地贷款,对外省籍学生实行学校所在地贷款。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肖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