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江西民办院校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11:1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南昌4月22日消息(记者胡啸)近日,江西省公布了新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新出台的政策首次将江西民办院校和二级学院纳入了国家助学贷款的行列,今后,凡是经国家统招的民办和二级学院学生在江西都有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权利。

  民办院校和二级学院的学生在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过程中,享受公办院校学生同样的贷款权利;和公办院校有所不同的是各民办院校和二级学院学生的贷款细则必须参照各民办
院校与银行之间单独签定的国家助学贷款协议执行,其中,学生助学贷款所带来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学校自己承担,国家不给予补偿,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为学校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2.5%。

  另据了解,今年江西国家助学贷款主要采取生源地贷款与学校所在地贷款两种方式。原则上对江西籍学生实行生源地贷款,对外省籍学生实行学校所在地贷款。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肖芬


 【评论】【 】【打印】【下载点点通】【多种方式看新闻】【收藏】【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2005年上海国际车展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圆明园工程风波
定远号舰重返威海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珠峰科考登顶复测
2005环球小姐赛
家装全流程30天攻略
中国特种部队生存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