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北京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64.3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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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11:3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22日电(记者殷丽娟)今年以来北京各类企业效益继续好转,职工工资收入稳步增加,为北京居民家庭收入增长奠定了基础。一季度,北京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564.3元,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2744元。这是记者21日从北京市统计局召开的一季度北京市经济形势分析会上了解到的。 统计显示,一季度北京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564.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
北京市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于秀琴在分析城市居民收入构成时说,从不同居民收入的情况看,20%的低收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93.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6%;20%的高收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984.2元,同比增长9.5%,低收入居民的收入增幅比高收入居民的收入增幅高6.1个百分点。 于秀琴说,低收入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受去年下半年政府有关部门调整并提高离退休金和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等翘尾因素影响,低收入家庭人均离退休金收入和工薪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20.2%和21%;二是今年春节和元旦期间,各单位各部门为保证困难职工家庭过好节,加大了“送温暖”工作力度,增加补助使低收入家庭人均工资及补贴收入同比增长22.5%。 同时,低收入居民的转移性收入增长加快,人均为74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4%,增幅比北京市平均水平高14个百分点。其中,人均离退休金同比增长20.2%,人均赡养收入同比增长24.2%,人均捐赠收入同比增长19.2%。 据了解,一季度,北京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74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1%。于秀琴在分析农民收入增长的原因时说,国家一系列优惠农业生产政策,造成农民生产性收入同比增长10.5%,对农民增收贡献率达到82.5%,比上年同期提高3.5个百分点。此外,山区农民收入增长明显。一季度,山区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148元,同比增长14.2%,增幅高于平原农民收入增速3.3个百分点。(完)(责任编辑:姚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