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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未生效服刑近7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11:47 北京日报

  当事人提出国家赔偿

  据新华社合肥4月21日电 判决书还没有送达当事人手中,就意味着此判决还未生效,但是法院却已将其送进监狱服刑,并且直到近7个月后才将这份迟到的判决书送达,如此怪事就发生在安徽省濉溪县。日前,此案当事人已准备向作出判决的濉溪县法院提出20万元的国家赔偿。

  张友亮是濉溪县钟楼乡合众村一农民,1997年他及其子张裕阁因与他人发生冲突,被对方以故意伤害罪告上濉溪县法院,但法院审理后却一直未送判决书来。直到去年2月12日,濉溪县法院突然给张友亮送来一张“罪犯入监通知书”,通知书称其子张裕阁因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于同年2月11日送白湖监狱服刑。但直到同年9月3日,已经在白湖监狱服刑近7个月的张裕阁才收到由濉溪县人民法院送来的判决书,上面显示的判决日期是1998年4月23日。

  张裕阁及张友亮随后向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淮北市中院遂裁定撤销濉溪县法院的这份判决书,并发回重审。今年1月,濉溪县法院又作出判决,判张裕阁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附带经济赔偿。近日,张友亮接受采访时表示,儿子在判决书未生效前就被提前送进监狱服刑,被严重侵犯了合法权益,他们已向法院提出了20万元的国家赔偿。

  网络编辑:康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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