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基层公务员表彰比例提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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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13:02 首都之窗 | ||||||||
在各类表彰奖励中,基层公务员所占比例将大幅提升。市、区、县评选表彰“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中,基层公务员比例将不低于40%;督查考核奖金的发放也将向基层公务员倾斜,向苦、脏、累、险岗位倾斜。4月21日从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本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运用多项倾斜政策激发基层公务员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他们努力成为群众的贴心人。
《意见》对优化基层领导干部队伍结构作出规定,将鼓励试行处、科级领导职务最高任职年龄制度。(郝中实 徐飞鹏)(来源:北京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