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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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14:05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从4月21日起,南京市人大代表将对市法院、区县法院所办理的一审、二审和再审案件共计100例庭审进行旁听。今年“旁听百例庭审”专项活动旁听的案件为行政诉讼类案件。明、后年将分别安排刑事和民事诉讼案件。 据了解,参加专项活动的人大代表将组成旁听组,每个旁听组10人左右,其中相对固定人员为4至6名,由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人大代表和检察机关检察
为确保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人大代表在参加专项活动时,不得对法院审判结果进行评议,不得干预法院依法独立进行案件审判。(龚达 沈峥嵘)(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