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薇无罪 司机伤人被判赔药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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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15:53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周明杰通讯员陈新)轰动一时的“赵薇指使殴打孕妇案”已经审结,虽然赵薇的司机吴某在辩解中声称“打人的人是和我一起进的餐厅,但我不认识他们”,但朝阳法院还是判令赵薇的司机吴某向原告邹雪赔偿医药费2146.6元、精神抚慰金1000元,同时驳回邹雪的其他诉讼请求。 邹雪诉称,2004年7月28日,她邀请朋友在三里屯北街的一家餐厅为丈夫举行生日晚会
吴某辩称,当晚他看见赵薇哭着从餐厅出来,得知原由后,吴某向赵薇请假想同邹雪进行理论。但吴某断然否定自己认识出手打邹雪的人,他说:“当时是有很多人和我一起进了餐厅,但我并不认识他们,后来是他们打了邹雪,我根本就没有动手,怎么能让我赔偿?”赵薇则解释说,当晚的短信是她发的,但那是针对合伙经营中的纠纷,她离开餐厅后对之后发生的事情并不清楚。邹雪被打与自己无关。 法院审理后认为,邹雪提供的证人证言及法院调取的证据均可证明邹雪确实是被吴某殴打致伤,吴某就此未向法院提供相反证据,故法院认定邹雪系吴某打伤的事实。但是,邹雪称吴某对其实施殴打行为系受赵薇指使的说法,因证据不足不予采信。 网络编辑:李亚敏 “篮球女孩”站起来了 多起网上赌博案被起诉 赌额再大判刑最多三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