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伤行人丢弃深山大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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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15:53 北京晚报 | ||||||||
肇事司机被判杀人罪 本报讯(通讯员齐捷李广英)为了抄近路,王某将车开到了非机动车道,并将路人邓某撞伤。将邓某拉上车向医院方向行驶300多米后,误以为邓某已经死亡的王某将邓某抛弃在河北大山中的一个土坑里,导致邓某最终死亡。记者今天了解到,丰台法院经审理后判处王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王某是从河北省来京务工的农民。2004年8月31日凌晨5时许,王某开车拉货,为了抄近路,将车开到非机动车道中间。被害人邓某从人行道走下来时,被汽车的右侧车门撞倒,王某刹车不灵,倒下的邓某又被车厢的右前角撞了一下。邓某的鼻子不停流血,全身哆嗦,王某和同车的高某赶紧将邓某抬到驾驶室内,准备去医院。可当王某开车走了大约300米左右时,邓某一头栽倒在车厢里。王某以为邓某已死,便将车开至河北省易县卧龙山北侧232省道28.4公里处,将没有任何知觉的邓某从车上拖下来,扔进了路边一个偏僻的土坑里。回家后,王某将自己的衣服烧毁,并用水把驾驶室内的血迹冲刷干净,把座套拆下来清洗,最后把车开到一隐蔽处藏匿了起来。但还是被抓获。 丰台检察院在调查中发现,被撞的邓某被抬上驾驶室时人还活着,而王某不但不积极救治伤者,反而在交通肇事后为掩盖罪行,毁灭证据,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最终抛尸,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网络编辑:康琪雪 医院前假欧元专骗中老年 老人褥疮蔓延死亡 敬老院被告上法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