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起特大交通事故被通报 责任人被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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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16:28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南昌4月22日消息(记者胡啸)近日,江西省通报了今年以来发生在这个省境内的两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以及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 3月7日,星子县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死亡22人,重伤1人,轻伤21人;3月17日,梨温高速公路48公里+785.5米处,发生特别重大交通事故,死亡31人;4月10日,昌樟高速公路96公里+979米处,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死亡10人,伤24人。
日前江西省政府对星子县“3·7”特大交通事故的14个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给予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九江市分公司总经理行政记大过处分;星子县分管安全的副县长行政警告处分;另外12名责任人员中,撤职2人,行政拘留3人,追究刑事责任5人,记大过处分2人。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囡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