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妇女生孩子政府补贴八千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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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18:08 深圳晚报 | ||||||||
上海消息据东方早报报道,自2001年11月1日起实施《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三年半的时间内,上海已有14万妈妈在此政策中受惠。但昨日记者获悉,目前,上海妈妈每生育一个宝宝将获得8500余元的政府补贴。同时,随着社会平均工资的提高,上海市妈妈的生育补贴标准还将“水涨船高”。 据悉,这8500元中,包括生育期间的生活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补贴。
去年8月,上海市政府修改了《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低收入生育妇女月生育生活津贴又将“水涨船高”,从原来的1847元涨至今年的2033元。 修改后的《办法》还规定: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累计未满一年的从业的及失业的生育妇女,月生育生活津贴全都由生育保险基金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修改后的《办法》还提高了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从原来的2500元调整为3000元;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从原来的400元调整为500元;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从原来的200元调整为300元。(单芸) 作者:单芸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