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搬运”进牢房思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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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霸王搬运”绝没好结果。昨天,瑞安市人民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主犯张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同伙李某、林某等两人也都被判了刑。 2001年至去年8月,张某纠集李某等人,成立瑞安市江明人力服务有限公司,组织数十名安徽籍民工,强行霸占商品房装修搬运业务。其中李某负责管理搬运工并催讨搬运费,张某从中提成35%。林某则协助张某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住户出售水泥、砖、沙石等建筑
2001年以来,张某等人霸占瑞安的外滩大厦、滨江大厦、新湖大厦、湖滨花苑、皇都大厦等住宅小区的搬运业务(本报曾作报道)。以进入小区搬运的搬运工要持有上岗证为由,阻止其他搬运工进入他们的地盘,垄断搬运市场。同时还极力排斥住户自己叫人搬运,用502胶水封堵住户门锁以及故意不搬、迟搬等手段,强迫住户及装潢师傅接受房屋装修搬运服务及购买装修建材材料。贤群小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