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撂倒”五看守警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01:33 现代快报 | ||||||||
据新华社沈阳4月22日电(陈光明任宪东)辽宁省丹东市水利局原副局长刘景春,2002年8月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刑事拘留。他被异地羁押到丹东东港市看守所后,和家属里应外合,贿赂了5个看守所警察。这5个警察被收买后,不是替他通风报信,就是制造假立功材料。近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以受贿罪判处警察鲁德琪、李永安、佟成运有期徒刑1年、缓期1年;以诈骗罪判处警察马志友拘役1个月、罚款1万元,鉴于警察宋某犯罪情节较轻,免于刑事处分。
据介绍,这5个警察分别被刘景春及其家属收买,从而丧失了看守警察的职业道德,为犯罪嫌疑人串供、翻供提供便利条件。 尽管刘景春的翻案活动延长了案件审理的时间,但他依然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他的妻子曲某也因为包庇罪和行贿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半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