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死刑犯主动捐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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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01:33 现代快报 | ||||||||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从电视上看到一名贫困学生急需换肾救命,河南两名在押死刑犯主动申请捐肾。21日,一名死刑犯与患病学生配型完全成功。如无意外,换肾手术将在近日进行。 今年18岁的张红伟,是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一中高三年级学生。去年底,正在准备高考的他突患肾衰竭。数月来,张家辗转河北、山东、河南等地求医,花费3万余元。张红伟的
3月28日晚,关押在濮阳市看守所的死刑犯王继辉偶然看到了当地媒体的报道,第二天即向看守所申请捐肾。不久,另一名在押死刑犯张玉海也向所里提出了捐肾的申请。 4月15日,两人配型结果表明,王继辉的血型和抗原、抗体与张红伟的完全相同,基本具备肾脏移植的条件。医院决定为张红伟实施肾移植手术。 然而,死刑犯能捐献器官吗?对此,河南开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振软说,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有权作出是否捐献自己器官的决定,任何人无权干涉。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很麻烦。手术必须保证犯人不会发生不测,确保生命安全,不能影响法院的正常审判。 张红伟的父亲张相保日前给法院发去一封公开信,希望法院对王继辉“法外开恩”。但赵振软律师说,法院的量刑是基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而重刑犯人捐献器官只能说明他对自己罪过的忏悔,这是道义上的。张相保为王继辉提出的减刑请求,法院正常情况下不太可能考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