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少儿室缺钱买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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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01:50 新京报 | ||||||||
市文化局等12部门目前正联合拟订措施,保障公益设施向青少年免费或优惠开放 本报讯(记者申剑丽)公共图书馆的少儿室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了,但由于各区县的财政补偿、补助资金尚未到位,少儿馆(室)的购书经费明显不足。昨天,市文化局有关人士透露,北京12个政府部门正在会同拟订具体措施,该规定一旦出台,北京市青少年将真正享受到公益设施的免费或优惠服务,少儿图书新增藏量也将有明文确定。
少儿室补助资金尚未到位 中央十二个部委曾于2004年9月19日联合下发文件,明确指出“受国家财政支持的各级各类博物馆、公共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要于2005年1月1日前向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 目前,北京市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有300多万。在今年北京“两会”上,市政协委员胡永欣提交提案称,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北京市西城、朝阳等14个区县公共图书馆中的少儿室现已全部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但由于各区县的财政补偿、补助资金尚未到位,少儿馆(室)的购书经费明显不足。 委员建议,区县财政部门应尽快落实本地区少年儿童图书馆(室)为未成年人免费开放所需补偿、补助资金,并加大购书经费投入力度。 具体扶持措施有望年内出台 昨天,北京市文化局的相关提案办理人称,北京市文化局、市财政局等十二部门正在联合起草具体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市、区县级财政对公益性文化设施的最新拨款事项,保障公益性文化设施真正为未成年人所用。 据该办理人介绍,目前,文件正在进行最后协调探讨,拟年内下发,届时将促进财政对图书馆等相关公益文化设施的扶持。 市文化局还称,对于委员所提“少儿室专项购书费不能低于图书馆总购书费20%”这一问题,市文化局将考虑在条件成熟时,按照少年儿童图书馆(室)的级次,明确每年新增的少儿图书藏量,在北京市图书馆条例实施办法中做出明确规定,或向市人大建议,在《北京市图书馆条例》中增加相应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