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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立精神卫生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01:50 新京报

  市卫生局回复政协委员提案,已初步起草精神卫生条例草案

  本报讯(记者申剑丽)昨日,记者从市政协获悉,北京市相关部门现已初步起草了精神卫生条例草案,有望于明年为精神卫生领域立法,全市几十万精神病疾患者权益将得到保障。日前,市卫生局在给政协委员提案的回复报告中提到。

  今年“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赵春鸾向大会提交提案,建议北京加快制定精神卫生立法。赵委员称,目前北京市有近13.5万精神残疾人,近45万精神抑郁症患者,对家庭、社会的破坏性增大。据卫生部门统计,仅2004年北京地区就发生精神病人伤害他人和引发各类事故达60多起,尤其是北大第一医院幼儿园门卫(精神残疾人)伤害儿童的例子教训惨痛。

  而目前国家尚未制定《精神卫生法》,北京市也没有相应的地方法规,仅上海市于2001年通过《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赵委员建议,将北京市地方性精神卫生法规立法进程纳入2005年度市人大立法规划之中,力争年内能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

  日前,市卫生局在给委员的回复报告中介绍,市卫生局于2004年启动了北京市精神卫生立法调研工作,现已初步起草了《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草案)》。目前,市政府已将精神卫生立法项目列入2005年政府法制办调研项目,为2006年立法做准备。

  市卫生局表示,争取今年12月向市政府报送正式草案,拟请市政府办公会议讨论,2006年市人大通过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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