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咸平回应剽窃声明我负有失察之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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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05:58 重庆晚报 | ||||||||
对于王先生的指控我希望诚恳地做出回答,实际情况是这样的,这些连载文章都是学生的创作,而所有资料都是学生所收集的,按照中文大学的规定,学生直接负有资料正确性以及正确引用的责任。 经我调查的结果,实际情况是学生引用了王先生和其他媒体的论据而在附注中都有详细地引用包括了王先生的出处,但是东方日报和太阳报不能发附注,由于我助理的疏忽,前
按照中文大学的规定这七位学生对资料的正确性以及资料引用负有完全责任,当然我是指导教授,我个人对学生和助理监管的疏忽而造成对王先生的伤害确实负有不察之过。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