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和房屋局注销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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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07:48 大连日报 | ||||||||
依据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05)开执字第350号民事裁定书和(2005)开执字第35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我局将注销大连电子产品复印机服务中心位于大连开发区商业街C区10栋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大开商国用(1992)字第407号,面积为211.66平方米。对此有异议者,请持相关书面材料,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我局土地储备中心交易科申报,逾期不报,我局将核准新的登记,换发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特此公告。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和房屋局2005年4月1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