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规定民办院校贫困生可获国家助学贷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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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09:06 南方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南昌4月22日电 江西省最新出台的高校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规定,民办院校的贫困生将和公办高校贫困生一样,只要符合条件,均能够顺利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江西省教育厅副厅长汪忠武介绍,江西省教育管理部门为体现教育公平,把全省10所具备国家统招计划的民办高等职业学院列入可发放助学贷款的高校名单。另外,考虑到民办院校与公办学校的办学情况确有不同,将由民办院校自身承担其学生贷款发生额12.5%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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