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检察院公布2004年度20件立案监督重大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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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09:33 大众网 | ||||||||
本报济南4月22日讯(通讯员贾富彬史守鹏记者王振国)今天从省检察院获悉,日前省人民检察院公布了2004年度全省“十佳刑事立案监督案件”和“十佳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案件”,并对负责案件办理的相关检察院进行了表彰。 刑事立案监督十佳案件是:宓国祥等四人重大抢劫案;王新利抢劫出租车司机案;刘晓华拐卖妇女案;刘强结伙抢劫财物案;刘益国虚报注册资本、合同诈骗案;石蓬重大盗窃
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十佳案件包括:黄克团以工业盐假冒食用碘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王秀芹非法出版刊物案;孙庆臣生产、销售伪劣奶粉案;于永代等生产销售伪劣化肥案;东升玻璃制品厂假冒“奥迪”、“桑塔纳”等驰名注册商标,生产伪劣汽车挡风玻璃案;党胜景特大制售假烟案;王忠用罂粟壳等违禁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李明假冒注册商标,销售伪劣棉种案;王玉强生产假冒伪劣化肥案;谷长春、谷振超生产销售假酒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