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女干部被人泼硫酸 雇凶的国税局长助理判了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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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09:38 江南晚报 | ||||||||
本报浙江消息据都市快报报道:因为选拔竞争失利,请人泼了同事硫酸的原绍兴市国税局长助理杜荀珍,昨天被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缓。泼人案的实施者商立、王世林,杜的妹妹杜海珍,则分别被判处死刑、死缓和十五年的徒刑。 39岁的杜荀珍,1995年9月转业进入浙江省税务系统。她与受害者朱某同为省国税局人事处干部。2002年3月,两人一起被下派挂职,杜荀珍任湖州市国税局局长助理,朱任绍兴
昨天法院审理查明,去年7月中旬,杜与朱一起参加浙江省国税局人事处副处长一职竞争上岗。期间,局里收到一封反映杜工作作风问题的信件。7月15日,局领导通知杜谈话。怀疑举报信是朱所写,杜决定报复。 随后,杜通知妹妹及其朋友王世林,自己准备报复,一起商定了具体事宜。杜还向王提供了朱的照片、家庭住址等情况,并决定由王物色他人具体实施。不久,王出资雇来黑龙江老乡商立,赶至朱挂职的绍兴市。 去年7月27日晚上,王和商二人决定在朱的住宅附近守候。 当晚10点半左右,商尾随朱回家,将硫酸泼向其面部后逃离。经鉴定属重伤。 法院昨天判决,四人为报复合伙泼硫酸毁人容貌、身体,致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手段特别残忍。决定一审判处商立死刑、杜荀珍和王世林死缓、杜海珍15年有期徒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