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在看守所仍不老实 一贪官“撂倒”五个看守警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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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09:40 宁夏日报 | ||||||||
据新华社沈阳4月22日电辽宁省丹东市水利局原副局长刘景春,2002年8月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刑事拘留。他被异地羁押到丹东东港市看守所后,和家属里应外合,贿赂了5个看守所警察。这5个警察被收买后,不是替他通风报信,就是制造假立功材料。近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以受贿罪判处警察鲁德琪、李永安、佟成运有期徒刑1年、缓期1年;以诈骗罪判处警察马志友拘役1个月、罚款1万元,鉴于警察宋某犯罪情节较轻,免于刑事处分。
刘景春曾经出任过丹东市宽甸县副县长、丹东市水利局副局长等职务。任职期间,他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他人谋取利益,从中受贿共计47万元,还有171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02年8月份,他被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刑事拘留,异地羁押到丹东市东港看守所。 尽管刘景春的翻案活动延长了案件审理的时间,但他依然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他的妻子曲某也因为包庇罪和行贿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半年。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http://www.nxnet.cn)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