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宣传疗效要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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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10:18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北京讯 卫生部决定,从4月22日起至年底集中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对95%以上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同时对重点城市美容美发店、药店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批发市场的监督覆盖率达到85%以上。 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化妆品标签、标志、说明书,检查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宣传疗效、是否使用医疗术语、是否注有适应症、是否存在虚假夸大宣传及卫生许可证明编号标志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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