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越来越多的女犯在社区矫正不良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10:36 新华网

  新华网青岛4月23日电(记者丁锡国、许林贵、赵磊)我国开始更多地利用社会资源而不是单纯靠监狱对女性罪犯实施刑罚,越来越多的女性罪犯在社区矫正了其不良行为。

  山东省女子监狱在确保罪犯执行完法定最低刑期、且出狱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前提下,与公检法部门协调,适当放宽了罪犯的假释比率。1999年以来,共有1640名罪犯被假释,6年来平均假释率达14.8%,远远超过2.6%的全国监狱平均假释率。

  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全国其他一些女子监狱。近年来,辽宁省女子监狱扩大在押罪犯假释比例,每年假释的女犯由过去的二三人增加到现在的二三十人。

  据有关机构进行的调查,中国女性罪犯多数系激情犯罪或偶发性原因犯罪,恶习较少,她们当中的绝大多数能够对自己犯下的罪行表示深深的悔恨。

  从事女犯教育改造研究的专家及监狱界人士普遍认同这样的观点:如果能够在部分女犯执行了一定刑期,不致再危害社会时,推行行刑社会化的有利政策,让其回到社区接受改造,将有利于女犯自身的改造和子女的健康成长、家庭的幸福及社会的稳定。

  实践证明,让那些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女犯走出监狱的高墙,回到她们生活的社区接受非监禁的刑罚,有助于她们尽快完成从“监狱人”到“社会人”的角色转换。

  据山东省女子监狱2003年1月对1999年办理的192名假释罪犯进行的回访调查,这些罪犯经过了假释考验期之后,或重新结婚生子,或外出打工自食其力,或安心在家相夫教子,绝大多数家庭和睦,无一人重新犯罪。

  副监狱长李书英告诉记者,对有悔罪表现、改造积极的罪犯实行从宽政策,既解决了部分罪犯的现实困难,又激发了她们改造的积极性。现在,悲观绝望的少了,乐观向上的多了;消极改造的少了,积极进取的多了;混刑熬日子的少了,学文化学技术的多了。(完)(责任编辑:姚笛)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收藏】【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摩登老人
摩登原始人登场啦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