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窗口行业将设宣传普通话标语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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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11:16 兰州新闻网 | ||||||||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市政府召开的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上获悉,2005年,我市必须达标国家语言文字“一类城市”。为此,我市将对城市4区公共场所的社会用字进行大规模的检查和整改,政府、城建、交通、园林、铁路、民航等窗口行业必须设立永久性的宣传普通话的标语牌。 9月下旬,将接受国家、省上的评估验收,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
另悉,我市将在 2010年建成县级、市级、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300所。 作者:晚报记者张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