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新花样”拆不了?(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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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11:19 沈阳晚报 | ||||||||||
投诉:铁焊楼梯高悬空中 据张先生介绍,在东陵区文化路39巷8号楼的楼顶有一座违建房,它的主人就是顶楼住户。由于没有楼梯通到楼顶,这户人家就在阳台一侧私接出来一块“平台”,并且在平台上焊接了一个铁制楼梯连通楼顶。由于楼梯位于顶楼并悬在居民必经的单元门口,该楼居民都非常担心楼梯掉下来会砸到人。当地居民觉得,搭建违建房本身就是违法的,还搭建这样的楼梯实在让人又担心又气愤。 现场:铁梯悬顶确实吓人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东陵区文化路39巷8号看到,7楼住户在自己家阳台的右侧搭了一个小“平台”,一个铁制的楼梯将“平台”与违建房连了起来。记者在楼下无法判断违建房的用途,但那个楼梯却显得很“单薄”。附近一位居民指着楼顶的违建房和楼梯告诉记者:“这个违建房已经存在很长时间了,我们曾向有关执法部门反映过,但是却始终没拆。”而一位家长则告诉记者,她平时根本不敢让孩子在楼下玩,因为担心那个楼梯会掉下来,她觉得搭建违建房的居民很不负责任。疑惑:强拆遭遇法律空白? 4月22日上午,记者与东陵区行政执法局取得联系,一位于姓工作人员表示,这种在楼顶私搭违建房的情况比较多,但在拆迁时与地面上的违建房有所不同。一是拆迁难度高,拆迁人员的人身安全会有一定危险,而且拆完后的建筑垃圾运输也是问题。二是拆除这样的违建房极易破坏楼顶的防水层,一旦被破坏还会涉及赔偿、维修等问题。这位工作人员还介绍说,行政执法局只具有处罚权,而没有强制权。在执法过程中一旦无法取证或者找不到当事人,执法工作就不能进展下去,而且也没有相应的强制执法机构可以协助。目前,法律上对此并没有相关的条文规定,强制执法还处于空白状态。 除楼顶违建房如何能顺利拆除?晚报欢迎广大读者发表看法。本报记者刘强实习生赵宇沈生摄影记者电话:2269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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