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衡生案”和解家属将获赔17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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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13:40 深圳晚报 | ||||||||
据新华社长沙4月22日电(记者苏晓洲)22日上午,记者从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获悉,根据“张衡生案”原告、被告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张衡生的亲属21日上午提出撤销对湘潭市公安局等4个部门“行政不作为行为违法”的行政起诉,张的亲属获得17万元赔偿。 3月28日,张衡生的家属向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赔偿原告人身损害3
“通过协调,‘张衡生案’的原告同意撤诉。双方可以达成和解。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张衡生的家属将获得17万元的赔偿。 之前,湘潭市公安局对在“张衡生事件”中负有直接或间接责任的11名警务人员予以辞退、行政记大过等处分。 作者:记者苏晓洲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