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江苏旅游合同不准用字含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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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14:58 新闻晚报 | ||||||||
据新华社电“五一”黄金周前夕,江苏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出通知,要求各旅行社在所作广告、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等方面,内容要清晰、准确,不得使用“准、相当于、同等、豪华、优秀”等含糊字眼,各项内容必须明码标价;不得强迫游客购物、参加自费项目,不得涉足黄、赌、毒场所;对在旅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要做到如实说明,事先提醒,并尽可能地以文字形式在合同备注栏里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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