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挪用居民燃气费44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16:12 扬子晚报 | ||||||||
北京崇文区一对夫妇利用职务便利,合谋挪用小区居民燃气费44万多元。记者昨天获悉,崇文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妻子赵淑林有期徒刑10年,以挪用公款罪、诈骗罪二罪并罚判处其丈夫董伟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万元。今年36岁的赵淑林原是北京市崇文区天坛房管所职工。2002年4月,她被单位委派到北京世纪金龙物业公司从事财务管理工作。后物业公司又让她负责金鱼池小区燃气费的代收代缴工作。2003年6月至12月间,赵淑林和丈夫董伟经合谋后,由赵淑林利用其职务便利,采取收款不入账、转存及提取现金等方法,擅自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