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村民特别法在浙试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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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16:12 扬子晚报 | ||||||||
浙江讯 去年8月诞生的《石磁村典章》是全国首部“村民自治特别法”。目前,这部“特别法”已在整个新昌县三分之一的乡村开始试点。这部《石磁村典章》内容包括组织及职责、村务会议及决策等6个部分,对村干部的权力进行严格限定,干部责任追究也更加明确,违章6次或民主评议结果不满意率超过60%%者,将限期辞职或被提出罢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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