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竟称:后悔抢钱太少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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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16:12 扬子晚报 | ||||||||
凶残杀害一家五口,其中包括3名熟睡中的未成年儿童,东莞市塘厦镇“3·7”特大灭门抢劫案主犯吴君君的唯一遗憾却是,他选择了错误的作案地点,因为这个家庭没钱,只抢了1300多元太少了!在昨天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3·7”特大灭门抢劫案审判中,吴君君还在庭上将灭门五口罪名包揽上身,同犯杨定平也翻供,称其没有动刀杀害被害死者。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两名被告最终认罪。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因持刀
为千把元犯下灭门巨案 经审讯,被告人吴君君与其女友汪海蓉及被告人杨定平,一同租住在东莞市塘厦镇凤凰岗村凤凰岗大道77号后面的出租屋内,两人同住汪海蓉租住的出租屋,一直没有正当职业。2005年年初,被告人吴君君与杨定平因缺钱,决定到其经常去的凤凰岗村黄河路25号“影吧”抢劫。3月6日17时许,吴君君窜到该“影吧”观看影片窥探情况。22时许,吴君君打电话通知杨定平携带刀具来到“影吧”伺机作案。 3月7日凌晨3时许,吴、杨二人将徐跃新、陈秀如用刀杀死。吴、杨随即打开收银台抽屉搜得人民币1300多元。吴君君嫌钱太少,便又与杨定平窜上二楼继续搜掠,吴君君见年仅10岁的女被害人陈锭琳睡在房内,便将陈锭琳杀死,又见另一房内睡着6岁的男孩陈锭楠、3岁的女孩陈锭琦二人,吴君君便与杨定平进去,吴君君、杨定平持刀分别将陈锭楠、陈锭琦杀死。随后即在二楼搜掠财物,但没有搜到,二被告人便返回一楼清洗现场后逃走。3月18日案犯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证据面前终伏法 审判一开始,对于检察机关的控诉,吴君君和杨定平将原先最初的认罪供述全部推翻。但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仍无法抵赖,公诉人在庭审现场出示了犯罪现场勘查证据、作案凶器、尸体检验报告、现场血迹DNA等鉴定检验、相关证人的证词等相关物证、书证,两名被告终于哑口无言,对证据无法反驳,抵赖的情绪渐渐消退并最终认罪。 受刺激之下的汪海蓉在座位上几个微小抽搐之后,竟在法警正想搀扶她走出法庭之际,突然晕厥不省人事,法警忙将她抬出审判大厅实施急救,待其苏醒后才将已全身瘫软的汪海蓉抬上押送车辆。 “若未被抓,我会继续作案” 对于吴君君,很多人最不可理解的就是,为何他会丧心病狂到要对正在熟睡,对其作案没有一点威胁的小孩童如此痛下杀手呢?记者采访了解到,作为私生子的吴君君,从小便是由养父、养母抚养,在其7岁时养母死后才回到父母亲处,缺少家庭关爱的吴君君对父亲极度仇恨,自幼在外打架斗殴的他身上的刀疤伤痕多达105处。吴君君在回想杀害小孩的时候仿佛没有任何感觉,他说他一点都不觉得小孩子有什么可爱的,只是对挑了这个没有钱的家庭打劫感到后悔。“要是不被抓了,我还会继续抢劫作案的。”记者问他想对父母说点什么,他说:“他不像一个父亲,把一个小孩生下来,不负责任,算什么意思?家庭离婚给后代造成的影响很大的,我走上犯罪的道路,80%%是家庭因素。一个人做了什么事情,就要负什么责任,现在拉我出去死刑,我很高兴啊,不用再在看守所了。”(据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