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协议赔款17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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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17:35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据新华社长沙4月22日电(记者苏晓洲)22日上午,记者从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获悉,根据“张衡生案”原告、被告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张衡生的亲属21日上午提出撤销对湘潭市公安局等4个部门“行政不作为行为违法”的行政起诉,张的亲属获得17万元赔偿。 “通过协调,‘张衡生案’的原告21日上午向法院正式递交法律文书,同意撤诉。”22日上午,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院长成诚和经办此案的法院行政庭庭长陈琦告诉记者,按
之前,湘潭市公安局对在“张衡生事件”中负有直接或间接责任的11名警务人员予以辞退、行政记大过等处分,其中对湘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警员朱京燕、湘潭县交警大队接警员张罗山给予辞退处理。(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