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项目工程款年底前全部偿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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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19:40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薛辉/实习生邱晓梅 本报讯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通知,要求做好省直项目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 通知强调,拖欠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应在2005年上半年前偿清;对拖欠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上半年应偿还70%以上,年底前全部偿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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