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三年创建“和谐”工业园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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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19:40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薛辉/实习生邱晓梅 本报讯近日,省政府办公厅通知指出,今后三年,我省逐步推进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工作。到2007年,全省工业园区都要达到省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标准。 通知要求,创建工作应整合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有关部门力量,重点在各工业园区建立
通知指出,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可直接按照省定标准创建;暂不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可先按照本地区定的标准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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